西安航空学院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8-03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 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 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引领性、实践性,把学习理论与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第二章 组织形式

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级学院(部)中心组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综合办主任、学生管理科科长、工会分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等有关人员组成。机关党总支、后勤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图书馆直属党支部、校办工厂直属党支部等二级党组织中心组成员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工会分会主席和党支部书记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六 学校党委对党委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任党委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中心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级党组织对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二级党组织书记任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有关理论学习的指示,主持中心组学习活动。

校院两级中心组其他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 校院两级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党委中心组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秘书由宣传委员担任。

学习秘书负责草拟学习计划,邀请专家授课,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助学习事务,做好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学习情况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工作。

第八 校院两级中心组可根据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举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适当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九 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世界历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陕西历史文化、革命文化、现代文化。

(七)延安精神。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学校建设发展需掌握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教育、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各方面知识。

(九)教育领域的重大会议精神,重要理论、思想理念和重要文件,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 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参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实施,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传达学习好上级部门和学校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深入学习研讨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学促建,大力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

第四章 学习形式

第十 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要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开门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传统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

第十 主要学习形式有:

(一)集体学习研讨。校院两级中心组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视频、理论研讨等学习活动。要严把学习辅导报告等意识形态关。

(二)个人自学。校院两级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和篇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三)专题调研。坚持学思研贯通,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社会考察相结合,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校内外调查研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五章 学习安排

第十 校院两级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应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经组长同意后,由学习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 校院两级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到分管或联系单位讲授专题党课、做辅导报告,参加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本单位或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做辅导报告。

第六章 学习制度

第十 组织领导制度。党委书记要履行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照制度依规管学,抓好关键少数理论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要积极主动配合党委书记具体抓,督促落实学习制度。党委其他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共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发挥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表率作用。

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标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履行“一岗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 计划总结制度。校院两级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经同级党组织审定后施行;如遇党和国家新的重大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可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做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年底作好年度学习总结,梳理成绩,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党委宣传部负责草拟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参照党委中心组拟定。

第十 学习档案制度。校院两级中心组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学习档案,并按年度归档立卷。档案内容包括: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学习记录、考勤记录、主要学习材料、发言材料、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学习成果汇编等。

第十 学习报送制度。校院两级中心组每年年初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年度学习计划、本年度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秘书名单,年底报送学习总结,按照“一学一报”要求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党委中心组报送省委教育工委,二级党组织中心组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十 学习考勤制度。校院两级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做好记录,事后自行补学。

十条 巡听旁听制度。党委中心组要主动邀请、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来校巡听旁听,二级党组织中心组要邀请联系本单位校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旁听督导中心组学习。

情况通报制度。校院两级中心组要及时通报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积极宣传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每年年初以适当形式通报上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二十二 考核问责制度。中心组成员要将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年度工作报告、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的学习情况由党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党委有关工作部门负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学校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第七章

第二十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西安航空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西航党字〔 2017 5 号) 《西安航空学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西航党字〔 2017 43 号)同时废止。

抄送:党委委员。

                 西安航空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   7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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