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参加
2017年陕西省职工文化艺术节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有关中专学校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的安排,省教育工会决定组织参加2017年陕西省职工艺术节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优秀作品展览展示、职工微影视展播以及省职工文学征文等系列活动,现将组织全省高校工会及有关中专学校工会参加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优秀作品展览展示活动
(一)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
2.展出时间:10月在西安展出,同时结集出版作品集。
(二)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
(1)主题:优秀传统诗、词、文、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提倡围绕陕西追赶超越,颂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自作诗词联赋。
(2)要求:书法作品(毛笔)书体不限,有传承脉络,在继承的基础上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个性追求,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需装裱。篆刻作品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篆书、草书须附释文。作品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应为近期新作,杜绝临摹、抄袭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古今作品,若发现将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拼接、染色、做旧等形式。
(三)美术作品
1.主题: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讴歌祖国大好河山,体现职工精神风貌和高尚情操。鼓励主题性创作。
2.要求:国画(人物、山水、花鸟)、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漫画等均可参赛。国画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不小于4尺对开或斗方。主题性创作尺幅可为180cm×180cm;油画长、宽不大于1.5米;水粉水彩画、版画、漫画等作品为全开纸或半开纸。国画作品不需装裱。
(四)摄影作品
1.主题:力求通过职工摄影爱好者独特视角,展示工人阶级主力军地位和时代风采,赞美广大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追赶超越过程中的良好精神状态。反映职工火热生活和广泛的艺术追求。
2.要求: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同一作者限报作品5幅。作品一律接收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EG(大小不得小于5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
3.投退稿要求
(1)书法和美术作品由各高校工会组织征稿,统一投稿,
投稿需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也可由个人自行投稿,个人投稿的只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和汇总表可从陕西省总工会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每人投稿作品不超过2件,请务必在作品右下角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等信息。
(2)摄影作品采取网上投稿方式。投稿前需填写《2017年陕西省职工文化艺术节摄影展览展示活动报名表》(可从陕西省总工会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表中“作品标题及简要说明”一栏,请填写: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等与作品相关的信息,组照须注明作品顺序。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填写完毕后,通过省总工会门户网站或“陕西工会”微信公众号“2017年陕西省职工文化艺术节”专栏,通过网上平台和作品一并报送。
(3)书法和美术作品展览结束后50天内,入展作品由报送单位或作者本人在收稿地点领回。获奖书法、国画作者在领取原作时,每人须交1副4尺作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4.注意事项
(1)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报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报送作品不收费用。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另支付稿酬。
5.评审及奖励
(1)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入展作品和各类别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其中:书法作品评出入展作品约170件、美术作品评出入展作品约130件、摄影作品评出入展作品约150件。入展作品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或作者可参评“陕西五一文艺奖”、“陕西职工艺术家”;优秀组织单位,可申报陕西职工艺术创作基地(评选细则另发)。
6.联系方式
(1)书法、美术作品
收稿地址:西安市边家村工人文化宫
联系人:王逸新
联系电话:029—88497270
邮 编:710003
(2)摄影作品
省总工会联系人:赵 冰 陈 明
联系电话:029-87329782 87310180
二、陕西省职工微影视展播活动
(一)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
2.展播时间:9月
(二)稿件要求
1.主题:通过独特的镜头语言,观察展示“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真情”的工人阶级情怀,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时代强音。进一步丰富全省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百花齐放、格调高雅的文化氛围,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个锻炼自我、展示自我的高规格舞台。
2.类型:报送的展播作品可为故事片类、纪实片类和宣传片类(企业宣传片、公益宣传片、政策法规宣传片、人物宣传片等)。
3.技术要求:时长为5至15分钟,格式为MPG或MOV,质量不低于高清标准,标准画幅为1920×1080,每秒25帧,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编辑完整,拍摄时间应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三)投稿方式
1.展播作品投稿需填写《2017年陕西省职工文化艺术节微影视展播活动报名表》(可从陕西省总工会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在作品文件名位置注明作品标题,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得参加评比。
2.作品采取网上报送方式进行投稿。登陆省总工会门户网站或关注“陕西工会”微信公众号,通过“2017年陕西省职工文化艺术节”专栏,按照提示报送展播作品、展播节目报名总表和单个节目报名表。
(四)注意事项
1.展播作品不收费用,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展播作品用于编辑成集、网上展示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另支付稿酬。
2.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五)评审及奖励
1.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出入选作品和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优秀作品或作者可参评“陕西五一文艺奖”、“陕西职工艺术家”;优秀组织单位,可以申报陕西职工艺术创作基地(评选细则另发)。
(六)联系方式
省总工会 联系人:王石磊 029-87329782
小寨文化宫 联系人:姚 鑫 029-85217456
三、陕西省职工文学征文活动
(一)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
2.结集出版时间:10月
(二)稿件要求
1.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角度、多视角反映各行各业近年来取得的新成就、涌现的新人新事;彰显广大职工群众在追赶超越中出现的新气象;讴歌劳模精神、歌颂诚实劳动和平凡人物;颂扬职工群众积极向上的生活情操。
2.类型:可为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学评论、影视剧本(微电影)等六大类别。
3.数量字数:个人投稿总数量不超过3篇。小说类字数不超过5000字;散文类字数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评论类不超过5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10000字。
(三)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投稿需填写《陕西省职工艺术节文学征文活动报名表》(可从陕西省总工会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在作品文件名位置注明作品标题,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2.征文作品刻录到光盘,邮寄或送达西安市总工会宣教部。
(四)注意事项
1.征文作品不收费用,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用于编辑成集、网上展示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另支付稿酬。
2.征文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严禁转载或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评审及奖励
1.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出入选作品130篇和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优秀作品或作者可参评“陕西五一文艺奖”、“陕西职工艺术家”;优秀组织单位,可以申报陕西职工艺术创作基地(评选细则另发)。
(六)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西安市总工会宣教部(西安市凤城八路99号)
联系人:周丹青 王媛媛
联系电话:029-86781231
邮政编码:710008
四、注意事项
各高校工会及有关中专学校工会如有需要了解和询问的事项,除上述联系方式外可与省教育工会杨琳琳联系。
电 话:029-87329785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389号
邮 编:710003
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